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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吐槽] 「反漲價,要過活 反過勞,要加薪」崩世代,五一凱道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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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4-30 16:06:5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台灣勞工陣線 新聞稿201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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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的「反貧困五一大遊行」在台北街頭盛大舉行,約8000人的長長人龍發出怒吼,提出勞動條件要保障、貧富差距要縮短、經濟弱勢要救助、生活品質要提升等四大主軸,然而,馬總統連任成功後,不僅沒有回應社會的期待,勞工家庭更在近日來的物價漲風中受苦,而選舉前的承諾諸如社會住宅、稅改等,都有可能跳票,崩世代的問題更日益惡化。2 C$ q5 ~1 E; O7 j! m

; ^$ h% s7 l. M$ {5 z今年五一,我們將以嘲諷的型態舉辦「第一屆崩世代盃有氧運動大賽」,真實呈現不同基層勞工所面臨到的生存困境,而運動會的規則保證不公平,並絕對讓勞工輸在起跑點。第一屆崩世代有氧運動會將舉行:「物價大跳高」、「買房大舉重」、「追逐薪資大賽跑」、「家庭負擔大跳遠」、「納稅大鉛球」、「醫師過勞射箭」、「社工揹黑鍋接力」、「建教生躲避球」等競賽項目。5 }. d, K4 `. K- m5 c&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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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更將於凱道上,設置一個超大型馬總統臉書牆,參與民眾可以事先寫好或在現場由主辦單位提供的紙筆書寫,開放給所有社團與民眾,貼上最想告訴馬總統的一句話或一個字,主辦單位將於活動結束後,將該臉書牆送交給馬總統本人,讓馬總統實際了解民眾對他的期待。另外主辦單位為了呼籲民眾參與,現場將同時免費發放崩世代有氧運動會紀念貼紙以及崩世代身分識別貼紙,讓崩世代現象受到更多人的關注,進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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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s; ?; h, l% d7 H, ?; u. b# S& d有鑑於馬政府有許多「前債未清」,因此除了延續去年的諸多政策訴求之外,今年我們希望政府具體回應「崩世代」的困境,包括國家財政(租稅改革及國債清償)、工作貧窮(提高基本工資、非典型勞工、就業及勞動條件保障),以及建構公共性服務(長照、公共托育、教育),而這些政策和各項修立法訴求將會以書面方式具體提出,並希望馬英九總統能夠在520以前具體回應這些訴求,而五一集會只是開始,接下來將以更積極的行動監督政策落實各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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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4-30 16:08:39 | 只看該作者

勞工團結,尊嚴勞動 全國產業總工會五一勞動節立法院陳情

2012/04/27全國產業總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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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年5月1日(星期二)上午10時30分
5 l: A7 N2 \; t地點:立法院中山南路大門口前(台北市中山南路)& H- Z/ p$ O" p. d

2 }1 }1 a7 G$ `/ a) }+ a, N1 |# m近年來受國際勞動情勢變化的影響,台灣勞工也遭受就業不穩定、工作貧窮、過勞、社會保障不足等問題的衝擊,離「尊嚴勞動」的目標越來越遠。全國產業總工會延續國際勞工運動努力推動「尊嚴勞動」的目標,並以此為核心提出六大訴求,要求立法院儘速修法,使勞工在勞動過程中得到合理的對待。我們的訴求:
  • 禁止派遣:反對派遣單獨立法,禁止政府使用派遣
  • 拒絕貧窮:合理調高基本工資,拒絕貧窮世代
  • 週休二日:縮短法定工時,實施週休二日
  • 杜絕職災:落實勞動檢查,健全勞動環境
  • 全面納保:四人以下事業單位強制納保,保障所有受僱勞工
  • 普及年金:儘速通過公保年金制度,政府撥補勞保財務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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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4 c6 p. ~5 z0 T* V* V五一勞動節當天上午,本會將動員所屬工會前往立法院,共同關心社會上弱勢勞工、青年勞動者的處境,甚至是我們後代子孫的勞動權益。並安排以行動劇演出表達我們的訴求,站在宏觀的角度,展現全產總的價值,捍衛勞動尊嚴。我們相信,唯有勞工團結才有尊嚴的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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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4-30 16:10:55 | 只看該作者

五一未到 新北市先遊行 環保局工會、勞權會 訴求反裁員

2012/04/29 苦勞報導 孫窮理 (苦勞網記者)責任主編:張心華+ K5 ~9 `8 z. Y#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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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環保局工會與勞動人權協會等工會、工運團體,今天(4/28)提前發動了今年五一的第一場遊行,從新北市板橋第一運動場出發,經過市政府、板橋車站,最後回到運動場;這一場以環保局工會的「反外包、反裁員」為主要訴求的遊行,動員約一千人,除了環保局工會會員之外,勞權會、勞動黨、電子資訊業產業工會、新竹地區保全員產業工會,以及新北市、台北市的公務機關工會也參與了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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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1 18:12:36 | 只看該作者
新勞動三法施行週年,勞委會展望未來勞資關係邁向「成熟有秩序,合作又競爭」之新勞動三法時代  6 D8 S7 s$ `, G! s- o8 s7 r+ C
發佈單位:新聞聯絡室 發佈日期:2012-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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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101年度之勞動節,去年此刻,新勞動三法經行政院公布施行,迄今滿一年。勞委會於新勞動三法實行滿週年時刻,表揚去(100)年度簽訂團體協約之勞資雙方,並檢視勞動三法施行一年來,執行情形及成果,提出未來施政方向,期持續朝向建立「成熟有秩序,合作又競爭」的勞資關係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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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V" M3 B. G- @  O勞委會表示,去年施行之新勞動三法,係該等法律制定後,八十餘年來最大幅度之修正,社會各界對於新勞動三法能否落實工會自主、提供勞工發聲管道,創造平等和諧之勞雇關係,均賦予高度期待。在工會組織方面,工會法之修正,已改善勞工團結權之限制,並明定雇主不當勞動行為,透過勞資爭議處理法裁決機制,落實工會幹部及勞工遭遇雇主不當勞動行為之保障。截至今年3月31日止,新成立並完成登記之工會家數共計240家,包括聯合工會組織12家、企業工會38家、產業工會59家及職業工會131家;新成立之240家工會中,包含教師職業工會19家、教育產業工會12家,以及教師工會聯合組織1家,共計32家,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並於100年7月11日召開成立大會,會員人數約達八萬餘人。另修正後之工會法第19條放寬工會會員國籍限制,使外籍勞工也可以組織、加入工會,且只要年滿二十歲者,也有被選為工會之理事、監事之權利。目前新北市、桃園縣已各有兩家企業工會,嘉義縣、屏東縣各一家企業工會,有外籍勞工加入工會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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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1 18:12:44 | 只看該作者
在團體協約部分,團體協約法明定透過強制協商規範及誠信協商原則,有效提升勞資雙方進行團體協商之意願,並配合勞資爭議處理法之裁決機制,有效建構勞資自主協商及維繫勞資自治精神。截至今年3月31日止有團體協約有效家數有65家,其中勞資雙方於新團體協約法施行後重新或首次簽訂的有27家,佔總比例約達42%,另新團體協約法施行後,受團體協約影響之勞工人數為新法施行前受影響人數的2倍。足見新團體協約法上路之成效,該法有效促進勞資雙方本誠實信用原則,進行團體協約之協商。另100年度重新或首次簽訂的團體協約共計27份,其中替會員勞工爭取到優於勞動法令部分,包含加班費、獎金、休假及颱風假給薪等優於勞動基準法規定計給,另有縮減工時、優惠離職或資遣方案、雇主提供健康檢查福利、團體保險、意外保險,以及優於勞動法令之職業災害死亡撫恤金。另外勞資關係事項有包含約定搭便車條款、工會會員專職有薪駐會及給予會員會務假及雇主業務外包、僱用外勞或資遣計畫應經工會同意等事項。以上皆顯示勞資雙方得透過團體協商,不僅謀求勞工之福祉,更透過勞工參與追求企業最大利潤達到勞資雙贏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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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勞資爭議處理部分,勞資爭議處理法之修正,為提升勞資爭議處理效能,建立多元專業之勞資爭議處理機制,增訂獨任調解人、仲裁人制度及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機制等規定,截至今年3月31日,由主管機關受理之勞資爭議案件計16834件,其中以主管機關成立之勞資爭議調解委員會方式處理計4412件,成立比率約計58%;由主管機關所聘獨任調解人處理件數計5942件,成立比率約計54%;由主管機關委託民間團體之獨任調解人方式處理計6480件,成立比率約計66%。比較99年度協調成立比率約計54%,以獨任調解人方式處理爭議案件合計件數計12422件,平均成立比率約計60%,顯見將以往之協調人轉為獨任調解人制度,已順利轉銜,且其調解處理件數已占7成之多,成立之比率高於調解委員會,亦高於以往協調案件,足見獨任調解人制度,已於勞資爭議處理中建立其專業性及信任感,發揮迅速處理勞資爭議之效。又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部分,截至101年3月31日止,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已受理46件裁決申請案,除13件作成裁決決定,發揮修補勞資歧見,回復集體勞資關係正常運作,進而促進勞資關係和諧外,亦有5件申請案於審理期間由裁決委員促成和解,達成息訟止爭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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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f2 C$ ]. |0 _& X$ I- D/ w勞委會表示,新勞動三法之施行,在確保勞工權益並兼顧我國企業發展之前提下,建構符合當前台灣產業經濟發展現況之勞資關係制度,實施一年來,已對我國勞資關係產生明顯影響,展望未來,該會將持續加強輔導工會籌組,健全工會財務處理機制;強化集體協商知能,擴大入廠輔導簽訂團體協約;增進勞資爭議調解人專業知能,加強辦理認證及回流訓練,強化中央與地方勞資爭議協處機制。並將持續推動落實勞動三法,確保我國勞資關係朝「成熟有秩序,合作又競爭」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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