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訊】為促進產業創新研發暨健全專利審查機制,並使專利制度與國際接軌,強化專利權保護,台灣專利法於2011年11月29日已完成修法,而修法幅度堪稱為歷年之最,將使我國專利制度產生重大變革。 # G* T, P1 _! F/ Z1 n# P8 b9 R. s 2 P+ }% O. M9 ?3 i U: V修正內容主要涵蓋強制授權規定、專利權人權益保障、擴大設計專利保護,專利侵權規定修正等;而美國發明法案(America Invents Act; H.R. 1249法案),則已於2011年9月16日通過,將正式納入專利法,修法內容主要包括先申請原則、優先審查、專利核准後的無效程序及未揭露最佳模式的法律效果變革等,且為美國自1952年以來最大規模專利制度修法,將大幅改變美國專利審查的方式。2 f* @4 c2 b'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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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知識經濟崛起,無形智慧財產已取代傳統資產,成為企業的重要資源與競爭利器,為此,理律法律事務所與財團法人自強工業科學基金會特別於台北、高雄、新竹共舉辦三場次「台灣及美國專利法最新修法研討會」,分別在101年2月8日台北場:台大集思會議中心、2月17日高雄場:外貿協會高雄辦事處、2月21日新竹場:國賓大飯店舉行,期待藉由探討台灣及美國之修法內容,協助企業及早因應修法變革,研擬合宜策略方案,以提升維護企業專利權益與競爭力。1 w j T! z% J! ^; C6 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