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由PC下載的娛樂內容,可另存至可攜式裝置、多台PC或直接燒錄成DVD碟片,較客廳端更具數位家庭概念。不過,內容業者仍嚴格藉由DRM(Digital Right Management)機制,控管下載內容的使用,使得不同平台下載內容並無法自由地在各類裝置中播放。DIGITIMES預估此情勢短期內並不容易改變,若果真如此,整合服務平台的經營模式,將成數位家庭娛樂裝置市場趨勢。
多年來,微軟(Microsoft)不斷推出家庭數位娛樂相關產品,包括從MSN TV到Media Room、從Media Center PC到Vista Home PC等,莫不期待透過在PC上的影響力,以求能打進家庭數位娛樂市場,然到目前為止,並無明顯成績。
Apple TV改善許多既有產品設計上的缺失,諸如簡潔設計風格、同時結合產品美觀與易用性。相較同類型產品,Apple TV更進一步落實CE所重視的設計理念,如Less is more、User friendly等。其次,透過iTunes檔案管理功能,亦讓使用者得以較輕鬆整理、編輯想在Apple TV上觀賞的播放清單,降低TV操作的複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