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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創投以管理基金總額度之2%~2.5%計收代管基金管理費,直至結束基金管理。本專戶管理費之核算方式,前7年係以投管公司實際投資金額2%計算,投資個案滿7年者降為1%,並自第11年起停止支付管理費,並不高於民間創投之市場行情,另被投資個案發生減資或專業管理公司認列減損損失時,管理費計算基礎由實際投資金額改以投資餘額計算,將個案投資績效連結投管公司之管理費收入,促請創投針對該被投資公司加強管理,或加速處分時程,以維本專戶之相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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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H9 n7 P" T8 S0 l本專戶因投資早期階段之新創企業,風險相對較高,主要政策功能在於扶植中小企業成長為目的,自92年10月開始進行投資,截至102年10月底止,投資之中小企業家數計80家,政府投資金額15億1,830萬265元,帶動創投以1.1倍之資金比例,搭配投資金額16億7,920萬8,940元。本專戶累計處分利益為2億8,309萬8,106元,累計已收取現金股利1億1,098萬7,276元,並協助中小企業取得專利數超過591件,獲得政府及民間獎項超過50件,穩定就業人數達7,742人,協助16家企業上市(櫃)及8家企業登錄興櫃,對協助中小企業資金籌措,提高國際競爭力,促進經濟發展及穩定就業人數等確已產生效益。: l* M1 v! W& G+ t5 F( A, J$ ]
3 Y$ r% n! f7 ]4 L+ p& p7 Q目前本專戶投資企業已進入處分期,近期正積極處分已投資之3家順利茁壯上市(櫃)公司潛在獲利約8,048萬元,其餘30餘家被投資公司將擇適當時機進行處分。整體而言,本專戶因以扶植新創中小企業發展為宗旨,與一般市場之理財投資屬性不同,未來將持續檢視目前未處分之被投資企業實際營運狀況,除請投管公司積極進行投後管理外,本專戶亦針對投資企業安排投後訪視以瞭解被投資公司實際營運情況,給予經營建議或提供政府相關輔導資源協助,並落實依34號公報確實評價被投資企業實際價值,預估未來幾年因部分早期階段投資企業進入創建成熟期,將積極處分,可再挹注本專戶投資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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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來源: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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