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路上「好音樂與好朋友分享」的普遍觀念原來可能會觸犯法律。根據經濟部保智大隊查緝侵權案件最新統計資料,今年1月到6月共計查獲網路侵權案件926件,占總查獲件數1,082件之86%,相較95年同期之654件,增加42%,可見網路侵權是目前侵權犯罪最主要的類型,從法院的審判發現多數網友並不清楚在網路上分享及下載他人的音樂或影片可能觸法。為教育網友避免觸法,經濟部智慧局與國內十五個著名網站自七月五日起共同發起保護著作權網路宣導活動,這項活動由部落格人氣王彎彎代言,並得到落落格名人工頭監、查理王等人的積極響應。
* V% B' T: l4 Y) R, b# u
9 s0 [- }9 s4 g9 A! z1 k經濟部智慧局蔡練生局長表示著作權侵權這些年已由實體通路轉向網際網路,而網際網路傳播快速,容易分享的特性,讓侵權加速。為保護著作權創作,全世界的政府對於網路侵權的處罰均趨於嚴格。上個月台灣桃園地方法院已針對利用網路販售盜版軟體的行為人做出嚴厲判決,判處該行為人除須服2年有期徒刑外,還須負擔損害賠償金額高達新台幣7億4千萬元,相當於所獲不法利益的247倍。但網際網路能在本世紀得到人們的快速接受,對人類生活產生如此大的影響,最重要的也是在網路“分享”的特性。“網路分享”對創作可能造成侵權,但也可能讓創作容易發光發亮。所以網路分享並非一定錯誤,但要如何“正確分享”使“分享”對網友及文化創作者產生正面的影響,是本局從今年起的重點工作。網友的教育與良好分享環境的建立只是政府的努力是不夠的,必須由政府、網路業者以及著作權人團體的共同合作,才能產生成效。感謝台灣網際網路協會所有會員,以及著作權人團體對本活動的支持與參與,智慧局希望透過這次活動建立網友「著作權四不一沒有」的觀念,就是「不要在網路上隨便免費下載音樂、影片、軟體;不要將他人的文章、音樂、影片、軟體隨便轉寄;不要將他人的文章、照片隨便張貼或移花接木;不要將他人的流行歌曲或音樂拿來在部落格使用;沒有合法授權的著作不要在網路上販賣」。 % a6 j1 c3 r& m Y
) J' n4 h6 D" i6 a% ?& \2 o0 D台灣網際網路協會理事長譚昌文表示,支持本次活動在協會理事會第一次討論時就無異議得到所有理事的贊成。原因是網際網路業者是建構網路社會的建築及工程師,而所有網民都是業者的客戶,當業者看到有如此多的客戶因為不懂法律而遭起訴,業者是有義務與政府合作共同教育網友及修構環境,讓網路社會更加美好。本次活動參與的會員囊括所有國內最受網友歡迎的網站,包括Yahoo、無名小站、天空部落格、pchome,msn,Hinet,seednet、Sonet,TTN,APOL,露天拍賣,中時電子報,Sparq,Giga,台灣固網等十五家公司,數十個網站。尤其業者為讓活動有更大的擴散性,還主動捐贈品鼓勵網友上網了解法律。本活動的宣導只是開始,未來台灣網際網路會將積極結合會員的力量與政府持續合作,共同建立良好的網路文化。 4 j% [9 S* D' E. f& J! r7 B2 [) N
1 A# g( G4 |. K) T* O# }* j
本次宣導活動,特別邀請到網路上最具人氣的部落客「彎彎」一同來共襄盛舉。整個活動在各大網站的宣傳入口,將統一使用彎彎的手繪圖像,除強調各大網站合作的一致性外,其圖像意涵也傳達了保護網路上音樂、文章、影片等著作權的決心,透過「彎彎」的知名度與人氣,期望號召所有部落客與網友,一同來認識、重視與了解著作權相關常識,為網路上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刻盡心力。 7 H0 \! I6 v G( t6 Q8 }3 e8 J
0 ?& I& S X. e6 ^
智慧財產局針對首次國內各主要網站為保護著作權共同宣導的網路活動,特別在活動網站上製作了一系列的動畫影片,期望透過輕鬆且貼近網路年輕族群的語言,有效的傳達著作權保護的相關常識,避免民眾因一時不察而誤觸法網。網站上也整理了相關網路侵權的法院判例及法律常識供民眾參考。冀望透過此活動的宣傳與教育功能,能夠有效降低網路上不勝枚舉的侵權行為,也避免一再重複的因不懂法而違法的憾事發生。
8 c, Q0 X% }" M) v3 O" U; A4 b) E
由於網路技術的日新月異,民眾在網路上呈現的行為方式也難以用制式的文字法條來概括規範,政府相關部門除透過各種不同的宣傳管道來多方宣導保護著作權的常識概念外,民眾如有任何對於網路上引用、轉貼等行為產生是否觸法疑慮時,除可在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的網站(http://www.tipo.gov.tw/)上尋求解答 |
|